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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—发改委下达10省份水污染治理投资计划
来源:泰州市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2015-8-13 | 浏览次数:

行业资讯
发改委下达10省份水污染治理投资计划
   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,发改委8月10日下达上海、江苏、浙江等十个省份2015年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投资计划,总投资99.04亿元,加上之前内蒙古、河南、河北三地投资计划,13省市整体投资达到212.65亿元。此次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是进一步落实水十条细则,按照之前机构测算,我国要达到"水十条"制定的2020年目标,需要投入4万亿至5万亿元。其中,各级地方政府需要投入约1.5万亿元。
十省水污染治理投资计划近百亿
今日发改委印发十省市水污染治理投资计划,总投资达到99.04亿元。具体如下:
其中,计划安排云南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3.481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.944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0.6万吨/日,建设管网121.5公里。
计划安排甘肃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1.0782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.374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1.5万吨/日,建设管网23.5公里。
计划安排宁夏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3.4796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.753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改造40万吨/日,中水回用5万吨/日。
计划安排浙江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6.1445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0.841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3万吨/日,污水改造6万吨/日,建设管网205.14公里。
计划安排江苏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34.2015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.535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42.25万吨/日,中水回用7.5万吨/日,建设管网278.42公里,污泥处理200吨/日,垃圾处理800吨/日。
计划安排安徽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15.1922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.255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21万吨/日,污水改造10.5万吨/日,建设管网580.08公里。
计划安排陕西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13.5195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.509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20.34万吨/日,污水改造4.3万吨/日,中水回用6.9万吨/日,建设管网217.024公里,污泥处理55.5吨/日。
计划安排上海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0.6567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10万元,建设管网7.425公里。
计划安排黑龙江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8.9065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.488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7.4万吨/日,中水回用4万吨/日,建设管网215.542公里,污泥处理260吨/日。
计划安排吉林水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12.3814亿元,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.102亿元,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17.5万吨/日,中水回用7万吨/日,建设管网394.257公里,污泥处理50吨/日。
"水十条"立治污军令状
国务院之前正式发布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"水十条")。"水十条"重点部署工业及城镇水污染防治,并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。
"水十条"并未提及投资规模,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2万亿是"下限",最终投资总规模将明显超过这一数字。有测算认为,要完成"水十条"相应目标,未来五年需要投入资金约4-5万亿元。
"水十条"主要任务的第一条就是强调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。其中,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是重点。针对工业废水,"水十条"的要求是,对小型、分散排污企业以关停取缔为主,对中大型企业实行技术改造、污染治理为主;针对城镇污水,则要求三四线城市以新建项目为主,一二线城市以升级改造为主。
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、E20研究院院长傅涛就指出,根据相关测算,到2020年,完成"水十条"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-5万亿元(其中近三年投入约为2万亿元),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.5万亿元。此次发改委下发投资计划,是水十条投资细则的进一步落地,水治理万亿市场正在开启。
水十条出台背景
环保部监测结果显示,2011年来,全国地表水,尤其是十大流域的水质不断改善。2014年十大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是71.7%。IV、V类是19.3%,劣V类是9%,相对于2012年、2011年都有所改善。相对于2012年,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高了2.7个百分点,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1.2个百分点。相对于2011年,改善的程度更大一些,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提升了10.7个百分点,劣V类的比例下降了4.7个百分点。
全国水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。体现在三个方面:第一,就整个地表水而言,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所占比例较高,全国约10%,有些流域甚至大大超过这个数。如海河流域劣V类的比例高达39.1%。第二,流经城镇的一些河段,城乡接合部的一些沟渠塘坝污染普遍比较重,并且由于受到有机物污染,黑臭水体较多,受影响群众多,公众关注度高,不满意度高。第三,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数量依然不少。
环保部门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,2012年,全国十大水系、62个主要湖泊分别有31%和39%的淡水水质达不到饮用水要求,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、生产和生活。
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。当前,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、水生态受损重、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,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,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。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,保障国家水安全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水十条出台过程及总体要求
2014年2月13日,国家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(送审稿)》。
2014年4月、5月,计划编制组由环保部污防司牵头,赴北京市、浙江省调研。
2014年6月11日,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"水十条")的计划草案已报请国务院审议。
2015年2月13日,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并指出,"水十条"已经进入报批程序。
2015年2月,获得国务院常委会通过,有望在4月出台。
2015年4月2日,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。
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,按照"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"原则,贯彻"安全、清洁、健康"方针,强化源头控制,水陆统筹、河海兼顾,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、分区域、分阶段科学治理,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。坚持政府市场协同,注重改革创新;坚持全面依法推进,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;坚持落实各方责任,严格考核问责;坚持全民参与,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,形成"政府统领、企业施治、市场驱动、公众参与"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,为建设"蓝天常在、青山常在、绿水常在"的美丽中国而奋斗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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